“都市”与“乡村”的辩证法——从张爱玲到王安忆
陈丹丹(纽约州立大学法明代尔州立学院历史与政治学系)(刊于《现代中文学刊》年第2期)
内容提要:
在既有的学界成果中,张爱玲与王安忆通常被作为所谓“上海摩登”的代言人。本文旨在与现有研究展开对话,通过对《桂花蒸?阿小悲秋》、《秧歌》、《悲恸之地》、《富萍》等核心文本的批评性细读, 在这里,马路是“落荒”的,炒白果的火光更衬显了那“黑沉沉的长街”的凄凉。“深夜的橱窗”竟然“幽深”如“古代的窗棂与帘栊”。在对“新文化”的“现代性”工程进行微妙嘲讽的《年青的时候》中,张爱玲特别提到一处“落荒地带”,在这里的洋房中传出的,竟是极具地方色彩的“绍兴戏”:
路上经过落荒地带新建的一座华美的洋房,想不到这里的无线电里也唱着绍兴戏。从妃红蕾丝窗帘里透出来,宽亮的无表情的嗓子唱著《十八只抽斗》……
同样,在《阿小悲秋》中,上海竟在一个瞬间,寂寥如紫禁城:
傍晚的城中起了一层白雾,雾里的黄包车紫阴阴地远远来了,特别地慢,慢慢过去一辆;车灯,脚踏车的铃声,都收敛了,异常轻微,仿佛上海也是个紫禁城。
这样,即便是从高楼探出去的目光,所看见的也不是霓虹,而是“高楼的后阳台上望出去,城市成了旷野”。 在《阿小悲秋》的中间段落,伴随着阿小儿子百顺拍打“木栅栏”的声音(这里的“木栅栏”同样别具含义), 张爱玲再一次强调:“高楼外,正午的太阳下,苍淡的大城市更像旷野了”。
有意思的是,在《阿小悲秋》中,张爱玲是让一个从乡间到上海做工的“阿妈”阿小,成为这一如同“旷野”的上海的见证;而反过来,如同“旷野”的上海,也同时衬托了小说的主题:一个生活在上海的“阿妈”的悲哀。本来从表面看来,阿小具有很强的生存能力,即便是“阿妈”这一“伺候人”的工作,她也兢兢业业,努力上进(比如爱说英文)。她精明要强,有脾气,却也世故,不但养活自己和儿子,也帮助老乡找到工作。总体而言,阿小似乎已经很适应这个城市的生存法则与行动逻辑。但在与自己男人仅有的“约会”被一场大雨没来由地冲散后,在阿小心中倾天而降的,却是同样“急风暴雨”的悲哀:
雨越下越大。天忽然回过脸来,漆黑的大脸,尘世上的一切都惊惶遁逃,黑暗里拼铃碰隆,雷电急走。痛楚的青,白,紫,一亮一亮,照进小厨房,玻璃窗被逼得往里凹进去。
阿小横了心走过两条马路,还是不得不退回来,一步拖一步走上楼来,摸到门上的锁,开了门,用网袋包着手开了电灯,头上身上黑水淋漓。她把鞋袜都脱了,白缎鞋上绣的红花落了色,红了一鞋帮。她挤掉了水,把那双鞋挂在窗户钮上晾着。光着脚踏在砖地上,她觉得她是把手按在心上,而她的心冰冷的像石板。厨房内外没有一个人,哭出声来也不要紧。她为她自己突如其来的癫狂的自由所惊吓,心里模糊地觉得不行,不行!
第二天,阿小的“悲秋”似乎就已消失。小说以一个“闲笔”结尾:
乘凉仿佛是隔年的事了。那把棕漆椅子,没放平,吱格吱格在风中摇,就像有个标准中国人坐在上头。地下一地的菱角花生壳,柿子核与皮。一张小报,风卷到阴沟边,在水门汀栏杆上吸得牢牢地。阿小向楼下只一瞥,漠然想道:天下就有这么些人会作脏!好在不是在她的范围内。
这个城市,包括阿小本人,很快就恢复了日常的生活轨迹和自私、精明的情感逻辑,但阿小内心甚至并不为她本人明了的悲哀,却注定仍将潜伏,并在不可知的某个瞬间,再次爆发出来。
对《阿小悲秋》的再次细读,促使我进一步思考张爱玲“都市书写”中的“乡村”一极。她对“乡村”的 由此,在本文中,我将通过对这两位作家几部重要作品的细读,探入这两位作家“城市书写”中的“乡村”,以及“都市”与“乡村”的辩证法。主要 他从来没上城去过,大城市里房子有山一样高,马路上无数车辆哄通哄通,像大河一样地流着。处处人都期负他,不是大声叱喝就是笑。他一辈子也没有觉得自己不如人,这是第一次他自己觉得呆头呆脑的,剃了个光头,穿着不合身的太紧的衬褂裤。
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都市震惊体验”,莫过于《子夜》中的赵老爷子,甫一进城,就被“声光化电”惊吓至死。不同于《子夜》清晰的道德批判(都市作为罪恶的渊薮),张爱玲更 不断地有人进来,月香常常话说了一半突然停住了,向他们微笑,仿佛带着一点歉意似地。也有时候她跳起来,把那高栖在上的油纸伞拿下来,让人家出去。
于是,金根与大都市的隔膜,在狭小逼仄的后厨房里,就转化为与妻子月香的隔膜:
他有个表兄是个看弄堂的巡警,他住在表兄那里,每天到月香帮佣的人家去看她。她一有空就下楼来,陪他在厨房里坐着,靠墙搁着一张油腻腻的方桌,两人各据了一面。她问候村子里的人,和近乡所有的亲戚,个个都问到了。他一一回答,带着一丝微笑。他永远是脸朝外坐着,眼睛并不朝她看,身体向前倾,两肘撑在膝盖上,十指交叉着勾在一起。他们的谈话是断断续续的,但是总不能让它完全中断,因为进进出出的人很多,如果两人坐在一起不说话,被人看见一定觉得很奇怪。金根向来是不大说话的,他觉得他从来一辈子也没说过那么许多话。
在层层隔膜之中,金根的屈辱与不适,竟然以一种“空洞”与“茫然”出现:
上火车以前,他最后一次到她那里去。今天这里有客人来吃晚饭,有一样鸭掌汤,月香在厨房里,用一把旧牙刷在那里刷洗那脾气的橙黄色鸭蹼。他坐了下来,点上一支香烟,他的包袱搁在板登上的另一头。在过去的半个月里,他们把所有的谈话资料都消耗尽了,现在绝对没有话可说了。
表面的平静所掩盖的,是内心受伤的惶然与惊骇:
在那寂静中,他听见有个什么东西在拉圾桶里悉卒作声。
“那是什么?他有点吃惊地问。
是一只等着杀的鸡,两只脚缚在一起暂时栖在垃圾桶里。
……
剥了豆,摘了菜,她把地下扫了扫,倒到垃圾桶里,那只鸡惊慌的咯咯叫了起来。
金根站起来走的时候,她送到门口,把两只手在围裙上揩抹着,脸上带着茫然的微笑。他把伞撑开来,走到弄堂里。外面下着雨,黄灰色的水门汀上起着一个个酒涡。他的心是一个践踏得稀烂的东西,粘在他鞋底上。
不该到城里来的。
金根与月香相会在后厨房,分手在后厨房。透过后厨房,这个城市的浮华种种,也在另一个来自乡野的视域中打开:
这里似乎家家都用后门,前门经常地锁着。女主人戴着珠宝去赴宴,穿着亮晶晶的绸缎衣服,照样在那黑洞洞的,糊满了油烟子的厨房里走过,金色的高跟鞋笃笃响着。奶妈抱着孩子,也在外厨房里踱出踱进。
这样,金根的“上海之行”,就以一个乡下人的视角,为这个城市的“经验空间”打开一个缺口:它不仅呈现出这个城市内部一个被隐匿的角落(后厨房),也折射出城市经验中被隐匿的一环。
日后金花辞工回家,不难猜出多半是金根的意思。然而悲剧性的是,尽管金根发誓再不去城里,他所挚爱的土地,却更加无法保证他的生存。金根常年在地里的辛勤劳动,远远比不上月香帮佣的收入。于是,这个家基本是依赖月香在上海赚得的工钱,才勉强支撑下去。这无疑使金根感到万般羞惭,而这一羞惭更加剧了他内心与月香的距离感——当然这一距离,事实上也根植于城市与乡村的差距。
2悲恸之地
上海带给金根的打击,促使其黯然回乡。而在王安忆的《悲恸之地》中,一个农村青年与上海的“相遇”,竟最终以“死”作结,这使得这一作品也成为一出“荒诞”剧。这篇写于年的小说,描写了五个山东农村青年进大上海卖姜,但直到摆下摊位才发现,市场上的姜已经大量过剩。这样,他们原本幸福憧憬中的“上海之行”,就注定只能以失败收场。五个青年在伤心之余,仍旧决心逛一逛这个传说中的大上海。对都市经验的完全缺乏,使得他们只能集体行动。然而单单百货商店就让他们完全乱了阵脚,其中一个名叫刘德生的青年,就在慌乱中与同伴失散。他惶恐万分地走到大街上,终于彻底迷路。怀带着一种举目无亲的恐惧感,他闯入了一个弄堂,却发现自己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闯入者,一个不速之客,假想中的破坏分子与侵犯者;这样,他感到自己完全被包围在提防、狐疑、甚至充满厌恶与敌意的目光中,这些目光犹如“万箭穿心”。他试图挣脱重围,开始奔跑,然而这一行为更加剧了他的可疑性,后面追赶的人潮,却越来也汹涌。在走投无路中,刘德生爬上了一座高楼,并最终纵身跳下。
在刘德生的眼中,这个城市完全是一个充满着“陌生事物”的存在(estrangedthings)——“迷宫似的弄堂”、百货公司……这些“陌生的事物”,以一种“密码”的方式(encounteredhimasciphers)呈现在他的面前,完全不能被彻底“解码”(cannotbedecoded)。“大众”,在本雅明的笔下,曾作为新的“范畴”,代替了“阶级”的划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缝合了城市中不同阶级之间的沟壑,而在这里,“大众”则化为一种“排他性”的力量:正是人群波涛汹涌的追赶,最终使刘德生走上了绝路。城市对乡村的压抑,在这里,被抽象为一种压倒性、摧毁性、无从解释的力量。道德在这里展现为再次成为没有明确界限的暧昧。作者所要揭示的,不是这个城市“道德”上的“堕落”,而是“都市”这一“权力机制”的深层语法:它的非理性,它的隐含的疯狂,它的“人情百态”下的无动于衷、铁石心肠,“市井温暖”中无情的、席卷一切的力量:正是这种“非道德”的极为暧昧的力量,极具荒诞性地,成为一个城市的异己者——农民的致死因子。
但作者同时插入了对城市的另一层读解。在刘德生爬上高楼之后,作者对他的心理做了详尽的描写。作者让他站在高处,俯视这个盘踞在他心理上的庞然大物——都市,这样,他不仅听到这个城市“死亡的呼唤”,也“发现”了这个城市的“崇高”的“壮观”:
太阳正在坠落,他看见了火红的落日,落日下是美丽的连绵起伏的屋顶。他在平台上走动着,蓝天离他很紧,抬手便可触摸似的。……
他看见一排排楼房之间,汽车像甲壳虫一般在楼的深谷里爬行,如蚁般的人群涌动着。他抬起眼睛,望着对面有一排屋顶上立着小小的玩意儿似的阁楼,阁楼里伸出细细的竹竿,挑着红色或蓝色的衣衫。在那后面是巍然屹立的大楼,像一面灰色的肃穆的峭壁。……多么美丽的上海啊!他不由惊叹起来。一整个上海就在他的脚下,他翻看着这个伟大的城市,极目远望,望见了楼房连成的遥远的地平线。耳边响着风声,风将他的头发吹得直竖了起来。他手抚着粗糙的石砌的围栏,心中充满了雄伟的情感。
他看见屋顶就象山的皱褶一样,里面藏了一些小小的阳台,阳台上有红红的栽在盆里的花朵。马路上水泄不通……
他看见太阳从楼顶后面落了下去,天空一片金红,云彩里飞出鸽群……
事实上,刘德生所体会到“雄伟的情感”,毋宁说是来自作者本人。也就是说,这里刘德生的心理活动,更像是作者王安忆的“心灵独白”。王安忆所强调的,正是都市的暧昧性:它的雄伟/崇高,以及这种雄伟/崇高中所包含的“死亡呼唤”。
从奔跑、上高楼,到最终跳下,刘德生一直被人群追赶、围观、指指点点,这使他的自杀过程,成为一出被“观看”的戏剧。同时,高楼这样一个高的叙述角度,也带来一种“先在之眼”(pre-existingeye),它俯视着这个城市,并将其瞬间转化为一个“悲恸之地”。由此,“奇观的戏剧”(playofspectacle)也成为本雅明意义上的“悲悼之剧”(playofmourning)。这不只为对一个死者的悲悼,也是对都市所包含的喑默、无形,却压倒一切的灾难性力量的“悲悼”。换句话说,这一“悲悼”具有深层的社会、历史、阶级内涵,正像张旭东在《上海怀旧》一文中所指出的,“正是这悼亡与忧郁的仪式,使这座城市的自然史图景和它具体的社会历史混融在了一起。”(Itisthroughtheworkofmourningandmelancholiathatthenatural-historicalimagesofthecityminglewithitssociohistoricalcounterparts.)
这样,如果“都市”可以被理解为“第二自然”,或阿多诺所说的“意义复杂体的物化、陌生化形式”,那么也如阿多诺所说,“从历史哲学的角度来看,自然史的问题,首先是如何了解、呈现这一异化的、物化的、死亡的世界。”那么,作为“第二自然”的都市,就只能被另一种“更早、更理想的存在”所穿透或拯救。在《悲恸之地》的结尾,透过刘德生的眼睛,王安忆展现了一种“现象学”式的描绘:对上海,对这个城市包含着空洞的雄伟、“带些恐惧色彩的美”。这一现象学式的描绘也在文本的层面将城市推到一种“前历史”的状态:“一个作为自然史的城市”。当城市、城市中的人群以一种荒诞的方式,化作一种压迫性的、致死的力量,对来自乡野的人们来说,“城市”也就成为永远的“悲恸之地”。
二
保姆:都市的信使或奸细
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上,诉说乡下女子进入上海的作品,本不在少。《海上花列传》结尾于从乡间来到洋场上海,最终步入欢场的赵二宝的噩梦,这一噩梦无疑成为她堕落的印证。而对施蛰存《春阳》中的婵阿姨来说,上海则带来一个包含着诱惑的苦涩春梦。在《阿小悲秋》中,阿小并未堕落,而是成为城市中的劳工阶层。张爱玲以不经意的点滴细节,透露出这个城市的生活轨迹如何渗透在阿小的日常世界:她已经习以为常了的生活内容(照镜子、买面包、看电影、说英文、为主人冲咖啡),还有她身上所体现的这个城市的人的通病——势利、虚荣、爱炫耀。
不是像《子夜》一样做居高临下的道德评判,张爱玲所 张爱玲敏锐地描绘出阿小与都市环境之间,暧昧的两重性。男人的无能、主人的奸坏、肆意夸耀的女伴,生活带给她的诸多不快与伤害,对阿小来说,最好的解决方式便是“立时消化”,于是这些不快与伤害,非但没有成为毁灭性的打击,反而像牙齿打落肚中,还有一种带血的依恋与不舍,一种相依为命的亲近感。比如,甚至对刻薄的主人,她也常常产生一种“母性的卫护”,对完全不相干的邻居,她也要夸耀婚礼的豪华——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与她有着重重隔阂的都市生活环境,是属于她的。
由此,阿小与雇主、朋友之间的关系,也就打上了鲜明的都市的烙印。人与人之间,既是同伴,也是对手,不断互相炫耀、攀比、计算、反击,对面“甜蜜微笑”,背后“咬牙切齿”,但早不见晚见,也多少有了感情。
阿小与丈夫,也相会在后厨房:
阿小的男人抱着白布大包袱,穿一身高领旧绸长衫。阿小给他端了把椅子坐着,太阳渐渐晒上身来,他依旧翘着腿抱着膝盖坐定在那里。下午的大太阳贴在光亮的,闪着钢锅铁灶白瓷砖的厨房里像一块滚烫的烙饼。厨房又小,没地方可躲。阿小支起架子来熨衣裳,更是热烘烘的。她给男人斟了一杯茶;她从来不偷茶的,男人来的时候是例外。
事实上,在这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都市视野之外的另一重社会关系网,在缓慢地展开。《阿小悲秋》中,张爱玲详细描写了阿小如何宴请她的朋友。阿妈的朋友,也仍是阿妈,并且每每是同乡。而他们之间的话题,除了东家,也就是自己的家乡。这样,在这些阿妈之间,一个“乡下”的小社会就此形成。
“后厨房”(而不是“小姐厢房”),也隐藏着这个城市里的另一种相遇。写于年的《小艾》记述的是一个丫环“小艾”的故事。小艾很小被卖入“五太太”家,遭“五老爷”强奸怀孕,并被五老爷的姨太太踢打,以致流产。同是佣人的陶妈的儿子有根,到上海找工作,正借宿在母亲这里。有根出入的是后门,在这座房子的日常活动,也基本在厨房内进行,在那里他遇到小艾,并对小艾产生感情:
陶妈有一个儿子名叫有根,一向在芜湖一爿酱园里做事,因为和人口角,赌气把事情辞了,到上海来找事。陶妈的丈夫死得早,就这样一个儿子,自然是非常钟爱。他到了上海,便住在五太太这里,在楼下客厅里搭上一张行军床,睡在那里,白天有时候就在厨房里坐着,吃饭也是在厨房里大家一桌吃。他和小艾屡次同桌吃饭,也并没有交谈过。有一天下雨,有根冒雨出去奔走着,下午回到家里来,陶妈炒了碗饭给他吃。他们那扇后门上面空着一截,镶着一截子暗红漆的矮栏杆,她便把他那把橙黄色的破油纸伞撑开来插在栏杆上晾着……
此段描写与《秧歌》中金根与月香的相会颇有相近之处。而这一“后厨房”的相遇,也几乎成为小艾改变命运的一个选择。因为逃走不可行,唯一的出路就是嫁人。但小艾最终仍被另一个青年所打动,青年出现的背景,是完全脱离了“后厨房”的腌渍气的诗意景象:
那幢大房子也就像席家从前住的那种老式洋楼一样,屋顶上矗立着方形的一座座红砖砌的烟囱,还竖着定风针。常常有一个人坐在那屋顶上读书。小艾在夏天的傍晚到晒台上去收衣裳,总看见对门的屋顶上有那么一个青年坐在那里看书,夕阳照在那红砖和红瓦上,在那楼房的屋脊背后便是满天的红霞,小艾远远地望过去,不由得有些神往,对于那个人也就生出种种幻想。
从这里可以看出小艾对“读书人”,也即另一个阶层、另一个世界的向往。事实上,《小艾》基本是张爱玲在年之后按照左派的“阶级论”模式创作的,这使得这篇小说远远缺乏《阿小悲秋》的才华与灵气。在张爱玲描写的众多“阿妈”中,小艾显然是最革命、最具阶级意识的一位。嫁给冯金槐后,她不愿帮佣,而更愿意做一个独立的人。但生活使得她不得不继续将帮佣的老差使做下去,直到新中国终于使她真正翻身成主人。不同于小艾,《阿小悲秋》中的阿小、秀琴都没有什么阶级意识。她们安于“阿妈”的身份,但有意思的是,在对自我的认识上,她们其实已有相当的主人翁意识。
《秧歌》中的月香,事实上是“回乡”后的阿小。在乡邻的眼中,月香代表另一种生活方式——甚至她所带回的毛巾、肥皂,都成为另种生活的象征。在感到已经没有活路的时候,月香曾经设想再回上海“讨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她已是一个被上海改造了的乡下女子。
如果阿小继续在上海帮佣直到解放后,那就是王安忆《富萍》中的奶奶。《富萍》以奶奶的出场,拉开了解放后上海的帷幕。王安忆非常明白地挑明奶奶与这个城市的关联:
奶奶在上海做了三十年,基本是在西区的繁华闹市,淮海路上做的。她也和闹市中心的居民一样,将那些边缘的区域看作是荒凉的乡下。其实,在那边缘的地方,比如闸北,普陀,倒是她们家乡人的聚集地。……但奶奶与他们向来不往来。她也有市中心居民的成见,认为只有淮海路才称得上是上海。
她又不喜欢军营的环境……她从大院里出来,走在空旷的天空下,路上也是空旷的。……到了四川北路、海宁路一带,奶奶的思乡病就好些了。……她回到淮海路上,才觉着心定了。……奶奶走在这里,思乡病完全好了。
总之,虽然在上海生活了三十年,奶奶并没有成为一个城里女人,也不再像是一个乡下女人,而是一半对一半。这一半对一半加起来,就变成了一种特殊的人。她们走在马路上,一看,就知道是个保姆。
但另一方面,与阿小、秀琴一样,乡村,对奶奶而言,仍意味着“叶落归根”之地。
某种程度上,阿小、月香、奶奶属于同一条叙述脉络——都市对乡村的改造。而在《富萍》中,王安忆则让一个更年轻一代的农村女孩富萍,彻底颠覆了这一叙述。在后文我将进一步讨论这一“颠覆”背后的文化深意。
与之前大家庭中的丫头、老妈子不同,“阿小”式的“阿妈”,事实上代表一种新浮现的阶层,某种程度上,她们甚至属于“自力更生”的职业女性。如前所述,她们与上海的关系,更具双重性。她们是乡下人,却往往比真正的“城里人”更熟知这个城市的底细;她们生活方式,既在很大程度上“城市化”,又同时保持自己的文化与趣味;而这一混杂的“趣味”,又反过来对周围的都市环境与都市人,产生影响。在心理归属上,他们更站在城乡交接处:虽然更认同城市,又并不愿意完全斩断自己与家乡的关联。都市以自身的文化强势改写了她们,但她们也同时将自己的世界带入城市内部,某种程度上,是她们而并非那些货真价实的都市人,成为城市历史的见证,以及城市生活方式与精神方式的传递者。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城市里,家庭与家庭之间往往是互相封闭的,而阿妈的特殊身份,却足以打通不同人家的生活空间。
所以,阿小们不只带来审视都市的独特视角,更本身构成“都市经验”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们既在时间上延续这个城市的历史,又在空间上缝合、连接了不同的城市内景,正像王安忆在《纪实与虚构》中所描述的:
总之,保姆是上海这城市里信使一般的人物,又有些像奸细。她们可以深入到主人的内房,以她们独特的灵敏的嗅觉,从一切蛛丝马迹上组织情节,然后她们再将这情节穿针引线似的传到这家又传到那家,使这里的不相往来的家庭在精神上有了沟通。
三
对“乡村”的“再发现”
1戏台上的“乡土”
在《秧歌》之前,着力于描绘城市生活的张爱玲,并未在小说中正面描写过乡村。但“乡村”仍作为隐匿的一极,渗透在她对都市的感知中。在她的重要作品《中国的日夜》中,张爱玲借着一个沿街走的道士,塞入另一种来自“乡野”的“时间”,其实也是另一种“时间性”: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袍,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似摩登女人的两个髻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模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筒,“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缤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粱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惘然。……
这种“过剩的时间”,另一种“时间性”,带给这个都市一种“无时间性”的片刻。而张爱玲津津乐道的都市里的“看戏”(这里不指看电影,而指看地方戏),也给她的“都市经验”添入来自乡野的一环。这样,张爱玲对“乡村”的认知,往往来自于“戏台”,而她对乡野文化的再度想象,也每每从她的观戏感想中生发出来。不是对乡村写实性的描绘,而是将“乡土”浓缩到“戏台”。
由此,在《秧歌》之前,张爱玲笔下的“乡村”,每每被“浓缩”在一个戏剧舞台上,并被转化为“荒原”,成为一个被“戏剧化”了的“想象世界”。在《传奇?再版序》中,张爱玲描述了她在上海看蹦蹦戏的经历:
正戏之前还有一出谋杀亲夫的玩笑戏,荡妇阔大的脸上塌着极大的两片胭脂,连鼻翅都搽红了,只留下极窄的一条粉白的鼻子,这样装出来的希腊风格的高而细的鼻梁与她宽阔的脸很不相称,水汪汪的眼睛仿佛生在脸的两边,近耳朵,像一头兽。她嘴里有金牙齿,脑后油腻的两绺青丝一直垂到腿弯,妃红衫袖里露出一截子黄黑,滚圆的肥手臂。……蛮荒世界里得势的女人,其实并不是一般人幻想中的野玫瑰,燥烈的大黑眼睛,比男人还刚强,手里一根马鞭子,动不动抽人一下,那不过是城里人需要新刺激,编造出来的。将来的荒原下,断瓦颓垣里,只有蹦蹦戏花旦这样的女人,她能够夷然地活下去,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里,到处是她的家。
张爱玲以浓重笔墨,强力描述了这个戏台上的“蛮荒世界”。“蛮荒世界”里“谋杀亲夫”的女子,成为“现代文明”毁灭后唯一存活的希望。可以与这段对读的还有她的《谈女人》。在这篇文章中,张爱玲引述奥尼尔《大神勃朗》,称其中的“地母娘娘”是真正的“女神”:
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超人与神不同。超人是进取的,是一种生存的目标。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像大部分所谓智识分子一样。我也是很愿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够相信,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获得了信仰,大约信的就是奥涅尔《大神勃朗》中的地母娘娘。
《大神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出戏。读了又读,读到第三四遍还使人心酸泪落。奥涅尔以印象派笔法勾出的“地母”是一个妓女。“一个强壮、安静、肉感、黄头发的女人,二十岁左右,皮肤鲜洁健康,乳房丰满,胯骨宽大。她的动作迟慢,踏实,懒洋洋地像一头兽。她的大眼睛像做梦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骚动。她嚼着口香糖,像一条神圣的牛,忘却了时间,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
她说话的口吻粗鄙而熟诚:“我替你们难过,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狗娘养的——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爱你们这一大堆人,爱死你们,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歪扭地微笑着)。但是他们看不见我,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继续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里。地母安慰垂死者:“你睡着了之后,我来替你盖被。”
为人在世,总得戴个假面具,她替垂死者除下面具来,说:“你不能戴着它上床。要睡觉,非得独自去。”
这里且摘译一段对白:
“勃朗(紧紧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温暖的。
地母(安慰地,双目直视如同一个偶像)嘘!嘘!(叫他不要做声)睡觉吧。
勃朗是,母亲,……等我醒的时候……?
地母太阳又要出来了。
勃朗出来审判活人与死人!(恐惧)我不要公平的审判。我要爱。
地母止有爱。
勃朗谢谢你,母亲。”
人死了,地母向自己说:
“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
她又说:
“春天总是回来了,带着生命!总是回来了!总是,总是,永远又来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切的忧伤)可总是,总是,总又是恋爱与怀胎与生产的痛苦——又是春天带着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换了痛切的欢欣),带着那光荣燃烧的生命的皇冠!”(她站着,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
在张爱玲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女神”,她符合张爱玲对“人性”的理想——坚韧、顽强,与土地相连。在这个“真正的女神”身上,张爱玲看重的不是她的道德完美(她的身份——“妓女”,当然与传统意义上的道德性相悖),而是这个强壮女人身上散发的野蛮的力,以及强悍的生命意志。
当“乡村”被“抽象”化、“戏剧”化为一个戏台上的“蛮荒世界”,张爱玲所迷恋的是其中的“原始性”与“野蛮性”,在她看来,正在这种“原始性”之中,包孕着对文明之毁灭的拯救希望,以及文明之绵延的秘密。 而足以象征这种“原始性”的,则是一个具有“泥土性”的女人:地母——女神。
与此同时,张爱玲也在寓言的层面上,建构出上海这个现代都市的“史前形式”:即一个“现代都市”的“前现代”的形式。在《中国的日夜》中,张爱玲在上海的“荒凉街头”,竟然“发现”了“汉唐下来的中国”:
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栳栳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欹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申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句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那壮丽的景象,汉唐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2.悲恸之地:回乡
如果说张爱玲在戏台上所发现的“乡土”,在与上海这一都市的对照中,颇具寓言意味,那么在她写于50年代的《秧歌》中,“乡村”则回到了现实的层面。张爱玲以写实的手法,描写了挣扎在“饥饿”中的人们。但《秧歌》的描写,仍有很大一部分是“寓言”式的。在小说的一开头,张爱玲对这个乡村世界做了一个印象式的描写:
这边一爿店里走出一个女人,捧着个大红洋磁脸盆,过了街,把一盆脏水往矮墙外面一倒。不知为什么,这举动有点使女人吃惊,像是把一盆污水漏出天涯海角,世界的尽头。
另一店柜台上一刀刀的草纸堆积如山靠门却悬空钉着个小玻璃橱,里面陈列着牙膏牙粉。牙粉的纸袋与发夹的纸板上,都印有五彩明星照片,李丽华、周曼华、周璇,一个个都对着那空的街道倩笑着。不知道怎么,更加了那荒凉之感。
在这里,我们又看到她挚爱的词语:荒凉。在这一段中,中文版与英文版的不同在于,中文版列出了李丽华、周曼华、周璇这些明星的名字。这些名字让我们嗅到了来自上海的气息。但正如作者所描写的,这些名字并没有让这个小镇变得摩登繁华,而是“不知道怎么,更加了那荒凉之感”。来自都市的些许消息,并没有改变这个“乡村”世界的“隔世”状态——它仍旧呈现为一个“时间链条”之外的滞重、被弃置的世界。这其实也与作家的自我被弃置感交织在一起——开头的那句“像是把一盆污水漏出天涯海角,世界的尽头”,放在“写实”的乡村世界,其实并不合宜。但它确实写出了作者心中萦绕不散的“荒凉感”。
在金根从妹妹金花婚礼回家的路上,透过金根的眼睛,“乡野”被展现为一片“死地”:
月亮高高地在头上。长圆形的月亮,白而冷,像一颗新剥出来的莲子。那黝暗的天空,没有颜色,也没有云,空空洞洞四面罩下来,荒凉到极点。往前走着,面前在黑暗中出现一条弯弯曲曲淡白的小路。路边时而有停棺材的小屋,低低地蹲伏在田野里。家里的人没有钱埋葬,就造了这简陋的小屋,暂时停放着。房子不比一个人的身体大多少,但是也和他们家里的房子一样,是白粉墙、乌鳞瓦。不知道怎么,却也没有玩具的意味。而是像狗屋,让死者像忠主的狗一样,在这里看守着他挚爱的田地。
这里的一片“死地”不只是写实。在寓言的层面上,这里同样展现出本雅明所说的“悲悼的戏剧”(playofmourning)。事实上,《秧歌》这一小说本身,就可以理解为“悲悼的戏剧”——对被剥去最后希望的“土地”与“人”的悲悼。在王安忆的《悲恸之地》中,城市以一种“第二自然”的形式出现,最终呈现出“自然”的死亡面相,在《秧歌》中,则是“自然”本身,在历史洪流中,裸露出自己无可挽回的衰亡。尽管这一小说的写作本身被要求表达“反共”意识形态,但张爱玲对“土地”与“人”的“悲悼”,事实上已经越过了“反共”这一政治任务——在小说中,她同样描写了国民党统治下农人的悲惨境遇:金根与金花童年的饥饿,金有被抓壮丁,一去不回——在不同的政权下,贫苦农民似乎面临着同样的生存困境:强权对“生存”的剥夺威胁。金根为了逃避“抓壮丁”去了上海,上海却只带给他屈辱与压抑;他最终回到挚爱的土地,“土地”自身却已萎谢死亡,同样不能带给他希望。正如胡适、夏志清、龙应台都揭示出这个小说的“饥饿”主题,这种“生命”/“生存”本身无从转圜的境地,使得“农村”一样成为“悲恸之地”,而《秧歌》则成为对这一“悲恸之地”的悲悼。在之后王安忆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一主题的继续。
尽管在《秧歌》的结尾,金根、月香的命运,终因“饥饿”,因“饥饿”引发的“反抗”而遭到毁灭,但张爱玲着意塑造出月香,一个如“地母娘娘”一样勇敢的、具有“野蛮的力”的女性。小说中多次写到在顾冈的意识中,月香如同“庙里的菩萨娘娘”。月香的道德同样不是完美无瑕的。她精明厉害,虽挚爱丈夫,却对丈夫的妹子并无多少深情;她一心护家,却也并不排斥于别的男人调情的可能。但她的自尊、顽强,却足以使她成为一个高贵的女性。与月香这个具有泥土气息的乡下女子相比,城市知识分子顾冈却是优柔寡断,近乎懦弱。小说结尾处,月香投身大火,这一同时暗示着“毁灭”与“再生”的意象,仿佛也在期待着这一片“悲恸之地”日后的苏醒。
四
“发现”都市中的“乡村”
如同张爱玲借助对阿妈与“戏台”上的“乡土”的描写,从另一角度揭示都市,王安忆也力图通过重绘都市地图,“发现””都市”中的“乡村”。如果说张爱玲在“寓言”的层面,呈现出这个城市的“史前史”,那么王安忆则以写实的方式,不仅展示了城市的“空旷”与“边缘”,也力图深入到城市的内核,掘出埋藏在城市的“浮华”下,真正的实质与力量。
1“空旷”与“边缘”
王晓明教授在《从淮海路到梅家桥——从王安忆近来的小说谈起》一文中,强调了王安忆之“城市书写”的重心转移。事实上,在《长恨歌》之前,王安忆的目光就已注视到城市的“边缘”地带。在《纪实与虚构》中,王安忆记下了一群上海郊区的年轻人对上海市区的态度:
我发现他们将上海中心区域说成“上海”……他们在上海的边缘结成村庄似的群落。这群落使他们能够坚守与上海这城市的距离。
在这里,“乡村”并不是“城市”的对立,而是成为城市的“边缘”部分。某种程度上,正是这一“边缘”的存在,界定着都市的空间。在这个意义上,“乡村”也成为“城市”的命名者。
在《长恨歌》之后,王安忆的视野更多地离开上海的繁华地带,引领读者去往“城市”喧嚣之外的“空旷”处。王安忆试图发掘的,乃是城市“空旷”处的“精神性”。在《妹头》中,王安忆让两个小男孩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城市内部每每被忽视的“辽阔”地带。当城市的喧哗与浮躁在偶然间消失于地面,一种“空旷”、“辽阔”所具有的“崇高”就此蒸腾。
他们互相勾着颈脖走路。那年月里,小男孩也兴勾脖子的。他们勾着颈脖,走到人民广场,挤坐在一根水泥的隔离桩上面,讨论他们所看过的书。人民广场上方的一片天空,是少有的辽阔,心就变得十分旷远。广场四周的市声,漫到这里已经偃伏到地面上了。只看见那些甲壳虫大小的汽车往来着,悄然无声。
他们说话的声音也扩得很散,浮在他们的顶上。他们被这广阔感动了。住在城市中心的孩子,真是不知道什么叫做“大”,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远”,他们从来没有放开过视线。他俩可算是找到了个好地方,好让他们的心翱翔一回。有时,天上会有一只风筝,放飞的是一个山东老头,坐在另一根水泥桩上面,手里握着一轴线,慢慢地放着。等那风筝成了一小点,便停止了。就这么坐着。也不像他们那样仰脖子望他的放飞物,而是低着头,想着心事。等暮色起来,天黑了,才一点一点,顺了风势往回收。这时,他们也该回家了。起身走了一段,身后远远传来“扑拉”一声,回头看去,原来风筝落地了。那声音其实不大,但却特别清晰入耳。
通过重新勾画“都市—-乡村”的地理/心理结构,王安忆“发现”了城市“满”中的“空”,“精细”之外的壮阔,市井琐碎之外的辽远,并由此将城市精神引向一种“崇高”的审美范畴。在王安忆看来,泥土的力量并不能从城市的“中心”地带获得,反之,城市最本质的力量隐藏于城市的“边缘”。在一篇题为《主人的天空》的文章中,王安忆让读者凝神倾听城市边缘地带的“空廓”与“遥远”。
你有时候会走到这城市的边缘,陡地感到天空变得空廓,高楼大厦消失了,繁华的街市换成宽阔平展的马路,熙熙攘攘的街景忽然推到遥远的背后。
对王安忆而言,城市边缘的“空”包含着一种“铿锵之响”,正是这一“铿锵之响”,构成这一貌似风花雪月的城市真正坚硬的内心。而这一城市内心里包含的核,则是“劳动”:
这就是在上海这城市的边缘地带的声色,它们脱离了城市的喧嚣,它们似乎与这城市的景象是无关的,它们不禁显得寂寥。可是,其实是它们,才是上海这城市的基调。上海的甚嚣尘上,内里就是这铿锵之响,倘若不是它们,上海的光色便都是浮光掠影。都说上海是风花雪月的,那是它的外衣,骨子里是钢铁与水泥铸成的。人们总是渲染上海的享乐,可谁了解它的劳动呢?那种一砖一瓦,一凿一捶,那是燕子衔泥,又是一夜换了人间,那粗鲁的,又是细腻的,暴烈的,又是温柔的,果决的,又是缠绵的劳动,是上海真正的戏剧,亦是上海真正的主人。所以,这城市地理上的边缘地带,其实是城市的核心,许多戏剧性的成因,都是从这里发端。上海中心地带的华丽和繁荣,多少带些海市蜃楼的性质,人物和故事也都是浮面上的,虚拟着跌宕的情节,难免是隔岸观火。而在那片空旷的天空下,却行走着切肤痛痒的人生,是主人的劳动的人生和生计。
2对“劳动”的发现
如上段所引,在王安忆看来,正是这“粗鲁的,又是细腻的,暴烈的,又是温柔的,果决的,又是缠绵的劳动”,成为“上海真正的戏剧”,“真正的主人”。
因而,如果说在“时间性”上,张爱玲将上海推至它的“史前史”,那么王安忆则在空间上将城市推至它的边缘。如果张爱玲所强调的是,文明走到尽头的“荒原”之上,人的“原始性”与生命意志,那么王安忆所感兴趣的,则是城市浮尘下的坚硬内核:“劳动”。
但值得注意的是,当王安忆将“劳动”命名为城市“真正的主人”,她事实上将“劳动”从与“劳动者”的联系中剥离出来。因而在这里,“劳动”成为了一个脱离了“劳动者”的抽象概念。不是“劳动”生产出“价值”,而是“劳动”本身成为一种具有“不可交换性”的“价值”。但事实上,劳动本身并不是一个足以自明的概念,也不能脱离阶级结构、社会关系而存在。
这样,在王安忆近期的作品中,“劳动”被建构为一个新的“神话”(myth),并被“挪用”来抵抗中国社会的全面商品化。作者的这份“用心”很明显地投射到她对人物的塑造上。在《富萍》中,作者塑造出一个从乡下来到上海的18岁女孩富萍。不同于阿小、月香对上海的融入,富萍始终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在一个特别的场景中,作者让富萍在街道上漫游,并赋予她一种并不合其身份的“超然”目光:
走在街上,就像走在水晶宫里似的,没有一星土,到处是亮闪闪的,晃眼。但到底是与她隔了一层,和她关系不大。
“水晶宫”带来的并非震惊、艳羡,却是近乎无动于衷的平静。更惊人惊奇的是,接下去,一个小小的裁缝铺却深深地打动了这个乡下姑娘,如作者所描述的:
富萍看见了,水晶宫底下的,劳动和吃饭的生活。
某种程度上,这不能不说是作家自己的“发现”。
值得注意的是,王安忆所强调的“劳动”,每每是与“都市”中的“乡村”的一极联系在一起的。作者曾介绍其写作《富萍》的初衷,是撰写从乡下到上海的移民的历史。这些乡下移民,或者如奶奶一样做保姆,或者如富萍舅舅舅妈,成为苏州河上的船工。而富萍无疑也将成为这群新移民中的一员,她所加入的,是作者着意刻画的“梅家桥”,一个近似于“道德乌托邦”的地方。在小说所刻画的这些新移民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是劳动者。比如,对吕凤仙,一个帮佣一辈子的苏州娘姨,王安忆格外强调她的自力更生:
吕凤仙内心是喜欢这条弄堂的,在她心情灰暗的时候,才会拿老东家的生活与这里作比,证明自己在走下坡路。但事实上,这里的生活,虽然是小家小户的平常日子,却是她自己的。不像老东家那里什么都是好,可都是别人的。……她虽是帮佣,可和别人帮佣又不同,是吃自己饭的。
每天工作完毕,吕凤仙都要用毛笔小楷记下当天的帐,同时感到一种安心的满足:
她合上账簿,拉上钱包,心里就有一种富足和安定的感觉。这是真正劳动吃饭的生活没有一点愧对内心的地方。
甚至当吕凤仙替富萍找到一个洗尿布的小活,王安忆也不忘替富萍发议论:
虽然洗尿布只是个小活,一个月才两块钱,但在上海,她凭自己劳动挣钱这就是个大事了。
这样,外来移民的历史,就转化为上海的劳动者的历史。同时,由这样的劳动者构成的上海,也如王晓明教授所言,成为对种种迎合“新意识形态”的“上海叙事”的颠覆。
在王安忆近期的小说里,还可以更清晰地看到“都市”与“乡村”的辩证法。《富萍》之后的《上种红菱下种藕》,王安忆将目光移向一个江南小城——华舍镇。如王晓明教授所言,“华舍镇”其实是一个放大了的“梅家桥”。
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创作初衷时,王安忆表达了她对“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乡村之解体的忧虑:
在我的《上种红菱下种藕》这部小说里,我描写的那个小镇,渐渐在现代化的强大模式中崩溃、瓦解,这大约就是所谓的现代化崇拜的力量。在这强劲的冲击下,大城市似乎还有一些抵抗力,而小的、弱的,像乡镇这样的地方,便不堪一击。它们容量比较小,必须在有节制的消长交替中方可保持平衡。眼看宽直的道路从它旖旎的曲线上辗过,混凝土覆盖柔软的水分充盈的土地,同时,暴富的神话风传在勤劳忠诚的农人耳目间,真是感到心疼。我完全不知道将会有什么样的前景,来取代这迅速消解的生活。在这力量面前,文学忒虚无了,我只是在纸上建立一个世界。
王安忆所反思的,不仅是“现代化”这一席卷一切的“运动”中都市、小乡镇的反应,还有“现代化”这一工程本身。“现代化”是否必须以“城市化”的方式进行?对于“都市”的强势,乡村如何抵抗?回过头去,我们就可以理解她对“城市”中“乡村”一极的苦心寻觅。同时,在寻找答案中,王安忆在一定程度上,也把“乡村”所代表的“前现代”世界,再次“道德化”为一个纯朴、更符合人性的世界。这使得她现今对“乡村”的审美建构,不免有“单向度”之嫌。但她的思考视野与方向仍值得肯定。在《时空流转现代》这篇文章中,王安忆将“都市”、“乡村”放置在一个更大的历史/时间视野里,在“自然史”的层面上,二者的切割、延续与断裂,都成为“时间”中“岩浆迸裂”一样的“运动”:
时间倘若显现,大约就是空间的形状了。抬头看我们的天际线,就是证明。它特别像是时间的流程,给这城市划下了演变的轨迹。平缓中,参差突起,嶙峋地插入天空。这迸裂的外形,是时间的岩浆冲出地壳形成的。时间的淤积占用空间的容积量,越来越拥挤,时间就更变得湍急,带着粗暴的力横行冲撞。原先和缓,协调的形貌分崩离析。
人的面容,身形,姿态,在时空急骤推动里,改变成另一种样子。反过来,又改变了空间。彼此紧张地协调着分割疆域,其中隐藏着强烈的冲突性。这杂芜,怪异的形貌,是经过了时间的演变,还将继续演变下去。
站在一个高处,往下看我们的城市,乡镇,田野,就像处在狂野的风暴中:凌乱,而且破碎,所有的点,线,面,块,都在骤然地进行解体和调整。这大约就是我们的现代生活在空间里呈现的形状。而在生活的局部,依然是日常的情景,但因背景变了,就有了戏剧。
在时间的戏剧中,都市与乡村的辩证法,将在更加激烈的冲突中展开。
(注释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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