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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第一章
我家开了间小饭馆,就在天桥的大榕树底下,每日服务附近工地和工厂的人。不得不吐槽一句,他们真的是一群很粗俗的人,不管爸爸做出多精致的饭菜,他们只会一大口吃掉,吧唧吧唧的,然后再猛地闷一口啤酒,我们都十分相信他们品尝不到饭菜的滋味。所以曾经是高级厨师的爸爸在心灰意懒下,也渐渐的把精益求精的职业病戒掉了,现在喜欢一只手刁香烟,一只手颠锅。
饭馆虽小,但在父母的苦心经营下,生意却是出奇的好,一个月辛苦下来能赚上万元钱,供我和弟弟上学绰绰有余。学校也离我家很近,所以周末放假没什么事我都会回家,一来可以辅导一下弟弟的功课,二来也可以帮饭店的忙。
一些常客渐渐的和我们熟络起来,动不动就和我爸称兄道弟,这本来是件好事,但他们喜欢拿我开粗俗的玩笑,我就实在是受不。他们说工地上有个小伙性格好、身体棒要不要给我介绍介绍?说我给他打的菜又多又好吃,是不是看上他了?还说我屁股大肯定好生养什么的……啊!真的很让人难堪。可惜我是个淑女,只能报以无辜的微笑,不然肯定狠狠的回一句:“我看上你妹了!我还没学会颠勺而已,若是学会了肯定颠得汤汁都不剩给你。”“母猪好生养,你怎么不娶个母猪啊?”
后来我爸说孩子还小,还在读书呢,就不劳大哥大姐们费心了。他们意识到是自己异想天开了,才有所收敛。为了时刻提醒他们我是个读书人,我常穿着高中时期的校服,故意带上一个金丝眼镜,再化一点淡妆,行动上也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斯文些。我可不愿与他们“同流合污”。
这群粗俗的食客中,唯有他不同。
他会衣着整齐而干净,他会面带笑容跟我们礼貌地打招呼,他说话时经常会带上一个“请”字,他吃饭会细嚼慢咽,而且从不边吃边玩手机,他会吃得碗里一粒米饭也没有,他还会在吃完后把骨头拨到碗里,把餐具整齐地叠好再走......这些行为在一群粗鲁到极致的人的衬托下,简直算得上是超凡入圣了。我这样说一点也不过分,因为跟我的同学比,他也显得不一样。比如他随身都带着一本书,像《史记》、《寂静的春天》、《阳明心学》、《平凡的世界》等这些老师极力推荐、我都看不下去的书。比如他脾气超好,有一次我妈不小心把一盘刚炒出来的青菜直接倒在了他的背上,他只是闷哼了一声,然后径直去找冷水冲洗了,最后居然还说是自己不小心拌到我妈的,真是不可思议!比如他处乱不惊,一次一辆行驶在马路上的电动车突然失控,竟然直直撞向店里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伸手拉过来一张桌子挡住了电动车的冲击,一个翻身又扶住了将要倒下来的司机……在所有人都惊慌逃窜的时候,他表现出常人没有的镇静与果决,天真的弟弟还一度以为他会武功呢。再比如.......哎呀,那个以后再说啦!总而言之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但我还不认识他的,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只是我家店里的一个顾客,每个周末的早上10点钟准时来吃顿饭,半年来风雨无阻。仅凭这点,我便开始注意他了,毕竟这年头这么守时的人还真不多见。先声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