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坟帖白银连环杀人案,13年网友在天涯论

点击冯沟往事   

谭疯子(我小时候一个精神病疯子的名字,听老辈讲是个杀人狂魔),我是这么称呼你的,不知道你是不是喜欢。为了不忘记你的存在,10多年前我取的这个名字。虽然不知道你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还是更多的人,总之,为了和你或者你们相见,我至今花费了不少心机。你们或许会对此提出反对吧。姑且让我叫你老谭吧。    

我最近又回到白银区工作了,或许你知道的。以前因为你我去白银工作,现在回到这里还是因为你,我和你到了差不多半辈子的交道了,这真是不能脱身的恶缘啊。我又回到这个城市。这个你或者你们曾残酷的践踏人们宝贵的生命的城市。我也将在来年6月退休。……这个案件或许又一次成为群众热议的话题吧。我则更惨,当时想著一定要把手铐戴到你的手上,不过我快要不能使用手铐了。      

作为刑警我觉得自己是受到恩惠的人。年当上警察开始到担任重案组刑警,以那个杀人犯为代表,我送进牢房的人达数千之多。可是,这又能怎样,我始终没有抓到你。第一次和第二次事件发生以来,也就是88年12月作为特侦组长开始到今年刚好23年。几个月不回家,誓死要把你们抓住的念头下疯狂奔走。哪怕把妻儿的生日忘掉也能记得住你全部的犯罪日期时间和手法。

我有部下过劳倒下,至今半身不遂。还有另一个部下因为对疑犯乱审问而犯下了使疑犯死亡的错误。我也曾因此被解除职位。就在这期间你也像嘲笑我们似的,从容的再次犯罪。为什么呢?你一定已经到了中年了吧,有著极端内向无社交性的性格,你结婚了吗有孩子了吗?作为一个连你都抓不到的警察,我无法面对我自己。      

受害人中连8岁的小女孩都有。没有想到过自己的妹妹吗?还有刚结婚的女性,年轻的姑娘。她们肯定有向你哀求救命吧。我去了你去的地方,看到尸体的时候我怒不可遏。我发誓抓到你一定不让你站在法庭上,我要亲自下手解决你。可是这又能怎样呢。我始终没能抓住你,对於晚辈和被害者遗族来说是一生的罪人。      

我最近做梦了。梦到你所犯下的恶魔般的罪行。被全裸著施以充满变态的暴行的如姐妹、儿女的女性们。还梦到明天像你这般的恶魔们全部被抓住,我退任之后我的后辈们会把你抓住。老谭,得了癌症的话彻底的治疗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对於要从世上除去你这种社会的癌症,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啊。知道吗,最近我的后辈们处理类似事件前往研究所必定会提示你的DNA样本。我已经快没时间了。但是我在白银一天,我就打算搜捕你直至离任的那天。请你相信我,没有我,后辈们也必定会把你逮捕归案。对比从前我们的变化也很大。

请务必不要比我先死。我们必定应该会见面的,对吧,老谭!从信中我们可以看出老刑警对此案多么的遗憾,多么的不甘心,又是多么的无奈。可以想象,当年案发时白银警方有多大的压力,花了多大的力气,甚至采取了很多非常手段,但结果依然是破不了案。毫不夸张的说,此案成了白银乃至中国警方一大伤痛。   

下面我们先来顾过一下白银警方对社会公布的案情细节(公布时间年)。

白银警方:悬赏二十万缉拿杀人狂

恐怖阴影笼罩铜城十六年

从年6月份开始至今的十六年间,在白银市区的邻里街坊间一条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一直有这样。十六年来,一个市民中间一直传言称,白银市出了一个“杀人狂”,这个杀人狂专门选择“身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作为下手的目标,大部分作案时间选择在夜间,采用尾随、盯梢或者长期观察后,直接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进行强奸杀害,或者杀害奸尸。更为可怕的是,残忍的凶手杀人后,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十几年来已经有近十名年轻女子被杀人狂杀害,而且案件一直悬而未破。这一恐怖的传言像消息在市民中传开后,恐怖的阴影一样笼罩了铜城长达十六年,人们特别是女性,几乎个个谈狂色变,大白天几乎也不敢单独出门,孩子上下学都要家长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亲人护送,人们整日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近日,白银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的一份《白银市公安局侦破系列强奸杀人案件宣传提纲》,不仅证实了“白银确实出了个杀人狂”的社会传言,也向人们公布了案情,并悬赏20万缉拿凶手。

十四年九名女性惨遭不幸

下面是警方向社会公布的从年至年的十四年间,九起残害女性案件的主要案情。

1、年5月26日17时许,居住在白银市白银区永丰街接-1号的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警方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

2、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许,白银供电局一名女性临时工石某被人杀害于其单身宿舍内(简称94.7.27案件),被害时19岁,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3、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家住白银区胜利街88-6号,29岁的女青年杨某被害于自己家中(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的时间为1月13日,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x24cm的皮肉缺失”。

4、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6号的女青年邓某被害还于家中(简称98.1.19案件),被害时27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有30x24cm的皮肉缺失”。

5、年7月30日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年仅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被害于其该局计量所4楼号家中(简称98.7.3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

6、年11月30日11时许,家住白银区东山路59-6-4号的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家中被害(简称98.11.3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

7、年11月20日11时许,28岁的白银棉纺厂女工罗某在该厂平房家属区自己家中被人杀害(简称00.11.2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

8、年5月22日9时许,家住白银区水川路28-1-12号的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的女护士张某在家中被害(简称01.5.22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等处有锐器伤16处,并遭强奸”。

9、年2月9日下午1时许,住在白银区陶乐春宾馆的三楼长包房客户朱某在自己的客房中被害(简称02.2.09案件),被害时25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强奸”。

鉴定表明案件系一人所为

接连发生的残害女性的案件引起了白银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破。经过对9起惨案的综合分析,技术人员、专案专家反复认真地对现场所留痕迹物证和作案手段进行比较,并上报省公安厅、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复核、鉴定后确认,“88.5.26”、“94.7.27”、“98.7.30”、“98.11.30”、“01.5.22”案件现场所提取的各枚指纹交叉认定同一;“98.7.30”、“01.5.22”、“02.2.09”案件受害人阴道内提取的分泌物及相关精斑检材的dna认定同一;“98.1.16”、“98.1.19”、“00.11.20”案件的作案手段与上述案件相同,所以,专案组经过仔细研究分析后,将以上9起残害女性的案件并案侦查,并定性为“性变态杀人案件”。

在白银市接连发生的强奸杀害女性的恶性案件,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的同时,案件也引起了国家公安部及甘肃、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该系列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由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进行侦破,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分子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使该系列案久悬未破。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消除案件不能告破,犯罪分子已经成了全社会,特别是白银市的一大社会隐患,如果案件不能进早破获,犯罪分子极有可能继续作案。为此,白银市公安局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案情,希望市民大家能够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积极向警方提供破案线索,以便争取早日破案,为民除害。以下是网友提供的案发地点图:   

好,接下来我就根据警方和网友提供的资料对此案发表一下个人观点,希望能够对破案有所帮助。   

首先,我认为九起案件中有四起案件最值得   

理由如下:一,被害者是唯一一个全身赤裸的。说明凶手作案时十分从容,他似乎了解受害者家中情况,知道绝不会有人回来。事实上这也是唯一一个不是案发当天被发现的受害者。   

二,从这起案件开始凶手加快了作案节奏,并开始切割被害者身体。而奇怪的是相对其他被切割的受害者,凶手切割的部位是双耳而不是性器官。   

三,凶手做完这起案件后仅6天就再次作案。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说明凶手在当时情绪难以控制,而由此又引出了一个问题,凶手在做这起案件时同时选了两个目标吗?因为根据案发情况,凶手对每一个被害人作息相当了解,这在短期内根本无法完成。必须经过大量跟踪。而从整个案件的作案手法和节奏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凶手有了作案冲动就选择目标,然后跟踪,选择合适时间下手。那么,这两起案件相隔如此之近说明了什麽呢?我们可以大胆猜想,有一个被害者起初不是凶手的作案目标,而因为某种变故让凶手临时起了杀心。显然是第一个受害人。所以,凶手认识第一个被害人,他们之间有某种联系。   

98年后除小女孩被害者年龄多集中在二十八九岁,说明凶手98年时年龄在30岁左右。当时应该未婚,02年停止作案时三十四岁左右可能已经结婚,这也许是他没有再作案的一大原因,凶手现在45岁左右,正值壮年,应该还活着。不再作案可能有多方面原因,一大原因是娶妻生子后生活稳定幸福,心理暂时稳定,不需要再通过杀人发泄。白银警方做了大量摸排依然没有抓住凶手,说明凶手不在摸排范围内,也就是说凶手没有白银户籍。那一个88年之前就来到白银,当时只有二十岁的年轻人能干什么呢?从案情分析凶手有大量闲暇时间,性格孤僻内向,不像是做生意的。那凶手难道是大学毕业或部队复员分配到白银工作,还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从凶手的自控能力很强和做事严谨上看,凶手很有耐性,很有纪律性,不像是一个大老粗。问题凶手如果是毕业分配或复员到的白银,那么他的户籍应该转入白银,可凶手偏偏没有白银户籍,令人费解。难道凶手是一个智商很高但没有学历的务工人员?还是因为某种原因工作在白银,户籍却没能转入。至于小女孩案,无论受害人的年龄,作案手法,都很特殊。而且这是第一起凶手完成强奸的案件,他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呢?据说案发时小女孩曾经给案犯到过一杯水,这说明凶手作案时和小女孩有过交谈,而且凶手很从容,似乎一点也不担心小女孩家大人回来,这说明案犯清楚被害人家长的作息情况,凶手即使不认识被害人家长也经过了长期的观察,绝不会是随机作案。这种观察必须是近距离才可以完成的。所以,案发时凶手就住在案发地附近,步行很短就可以到达。   

从小女孩给凶手倒水这一细节可以看出,凶手外表并不惹人讨厌,甚至容易让人尊敬,这也是他为什么可以顺利进入那么多单身女孩家里的一个原因,所以我一直认为凶手不是民工,受过比较好的教育,言行很有礼貌,甚至很有风度。案发时年纪不大,容貌清秀。   

从案发时凶手总是一刀毙命来看,凶手对自己制服成年女性没有自信,所以他身材不高,可能很瘦小。平时做事谨小慎微,很少与人发生冲突。看上去是个很老实的人,不敢跟生人搭腔,可能走路时总是低着头。为什么没有目击证人呢?案发前后一定有人见过凶手,只是凶手外形难以让人联想到他就是凶手,属于放到人堆里就找不到的那种人,也有一种可能凶手作案时经过化妆,甚至外形化装成一个女人。   

凶手作案后还有拿走被害人照片的举动,说明凶手很自卑,闲暇时靠照片温习,寻找快感,这也从一个侧面反应出凶手案发时没有性伙伴。而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凶手杀人后是从容地,不是急于离开现场,可以看出凶手作案前有细致的观察,知道不会有人来,那他为什么不清理现场呢?为什么要留下那么多痕迹呢?可能主要是因为前两次作案(刚开始未免有些紧张)已经留下了很多证据,但警方并未破案,胆子大了起来。其实有三起案件没有发现指纹,应该是凶手做了处理(98年前两起,年那一起),为什么呢?这三个受害人可能与凶手有某种联系,凶手担心暴露,欲盖弥彰。再来看看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在宾馆。02年时可能摄像头还没有普及,但大白天想随意进出宾馆而不被人看见,绝非易事。可能宾馆有后门,但罪犯一定对宾馆很熟悉,何况凶手盯上一个目标要想知道她住在宾馆那个房间就一定得跟踪目标到宾馆房间,难道就没人看见?死者是长包客人,凶手如何确定下手时间呢?有两种可能,凶手和被害人认识或者凶手曾经在此宾馆住过,最有可能是后者,在凶手住宿期间盯上了被害人,也熟悉了案发现场。回头再看小女孩案,当时,小女孩家的2.3楼就是一个招待所,这不应该是巧合。同时,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凶手不是白银常住人口,所以警方全市大摸排时查不出凶手。警方在最后一起案件后一定排查了宾馆所有住户,为什么没有收获呢?我想凶手不是案发时入住的,可能在那之前很久,也许半年甚至一年,警方排查的范围小了,漏掉了凶手。

网友推断一:

作案者应该在年青时因为被女友抛弃什么的而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做出了严重的罪行!在监狱中有可能呆了十年以上的时间(因为一个正常的人从心理扭曲再到心理变态再发展到采取“行动“的时间一般都很长,同时这种仇恨在监狱中是无法化解的(当然,此处的监狱可以是广义的,即是一个封闭的环境)).从狱中出来后,?来到了这座城市.复仇的欲望一直折磨着他.这样又过了些年头.终于因为?被引爆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为什么在案件中女性被害者身上会有很多刀伤呢?   

如果是一个“新手“作案,那么他当然会很笨拙地弄上几十刀.但从案件上看,这人显然不是.他显然是在被害者生前折磨她(变态!),从而获得?性快感和主宰一切的感觉,甚至于还有嘲弄女性的心理(看她们在死亡面前丢下?的样子,变态!).是用什么凶器造成“颈部被切开“?凶器一直是所有案件的关键点!掌握了凶器,尤其是一个连续作案.我们可以设想自己是凶手,什么东西可以担当此任,而又不会让人生疑呢?因为提供的信息很少,我只能说可能是小而锋利的东西.同时,不管如何,被害人为什么没有采取有郊求生手段呢?因为她不会知道到家的人会加害于她!一个打扮成警察的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会这么想.在别人家里不管自己怎样,冒的风险(被人发现),总是很大的,我会认为这更加刺激,更加证明我有本事,让那些曾经在我面前威风的警察扫地.

网友推断二:

第一次案件应该和受害人有关系的人。我想应该是偶然的,虽然罪犯做了很多准备。但那时候应该还没有想到连续杀人。因为第一次到第2次之间有6年时间。如果是有计划的,期间的6年不可能一直是潜伏。这也说明如果那时候就是病态心理,他忍受不了6年。

  

第2次是试探性的,6年的平安让他的心理真的变态,而且我觉得这是在他犯案后从外面回来后做的,在白银继续呆6年很难想象,但也一定不是犯案就离开的。应该是一年内离开,做案前一年又回白银的,因为作案需要时间。   

第2次做完后也应该离开过。期间有4年的时间。至少那时候的罪犯还有些恐惧的心理。毕竟那是试探性的。   

第3次到第6次在一年内犯案是罪犯受刺激最大的一年,也是其真正的成为“杀人狂”可以想象在第2次离开后罪犯受了很大的刺激。也对警察的破案完全不在乎了。因为他开始相信他是不会被抓到的。从此应该是定居在白银。   

建议:1、重点查88年到89离开白银的城镇居民。97回去到现在没离开。   

2、98年的案件有身体部分被拿走。拿了应该不会丢,但也不会放在冰箱里。应该有浸泡的药水。医院,药店有联系。这期间的药店什么的不仅仅考虑在白银,而且不一定是在98年但也不会在94年之前。

网友推断三:

为什么第一起强奸案要挑选一个小女孩,是否能说明罪犯在该案之前就是一个处男,之前虽然多次作案,但都没有发生性关系,原因可能是因为年纪小,或者因为心理障碍,或者别的什么心理原因,终于在他决定要来真的时候,由于前面那些原因,所以他选了一个非常弱小的对象,以便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或其他原因。   

98年大学毕业后,他回到了白银,或周边地区.此时,他22岁,处男,所以他物色了一个小女孩,来做自己的第一次。(忽然想到一点,他强奸的人是否都有共同点,而那些他没强奸的人是否也都有共同点,为什么他都要把受害人裤子扒掉?是否他强奸的都是处女,而非处女他就没有强奸,所以,他都要脱掉裤子检查一下。这也是他决定自己第一次的时候,为什么要找一格小女孩的原因,因为小女孩肯定是处女,而不会让他白跑一趟),自此之后他每年作案一次,遇到处女就奸污,不切掉器官,遇到非处就不奸污,而切掉器官,直到年……

网友推断四:看大家讨论的热烈,我特意注册ID说说知道的,我是白银的,这个城市很小市区人口不过20多万,现在人口多点了城市化了农村进城人口增加,别的案子不好说不是太清楚,就大家讨论的小女孩这个案子,和第二起案子94年的这起案子略知一点,这两起案件发生在白银供电局北大门两边的楼上,这两个楼是两栋单身楼,它们临街第一起发生在94年,在面向大门左边的二楼内,是个单身楼里边住着不多的单身,一般都是供电局职工,单身多住在3、4楼,这个女子住的是二楼较背点的房间,她是食堂的临时工来的时间不长,后来被害在宿舍内。第5起案子也就是小女孩,这家人刚调进供电局不久应该不到一年,住在了大门右边的这栋楼内,这栋楼办公室多办公人员较多,住人的少,他们刚掉进来没有住房在这里过度,好像当时听说这家人和供电局内的人员还不是很熟,这种楼没有什么防盗门,是比较老的楼,这个大家应该能想来,就是楼道两边是房间,这个小女孩被害后放进了柜子里边,这是我所知道的。   

再就是我们这的男人符合作案条件的都按了手印,留了指纹,风声紧时每晚都有警察通宵在进出白银路口盘查,但好像也没什么结果,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后,听说白银公安局长在会展中心发誓在几个月内破此案,不破自动辞官,最后也没动静了,这些案子发生地相距都不是很远多数在1-2公里范围内,2、3、4、5、7、8这几个案子离白银供电局都在1公里内,1、7、9这三起案件相对较近些,7这件案子在前边离供电局不远也出现了说明这些案子发生地都很近,只有6这个案子能离供电局远点,案子发生后白银市中学生的晚自习均改在了下午放学后继续上课到晚7点左右,不在上晚自习社会危害巨大,有能力的人多多分析,需要帮忙的你们说一声我尽量找去。

网友推断五:

凶手作案的时间,地点,规律可以看出什么凶手作案时间都在白天,在受害者家中或者宿舍,而且都在周一到周六,没有一起是在晚上。这说明三个问题。第一,凶手不是盲流或者流窜犯,他有一个相对健全的家庭。为什么不晚上作案,因为他晚上需要在家陪老婆孩子。凶手居然双重人格,在老婆孩子面前,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所以没有一起案子是在晚上做的,而强奸案大部分都发生在不容易被发现的晚上。这一点侧面证明,凶手应该是在白银常驻的人。第二,凶手要么就是没有工作,要么就是工作非常灵活的人。凶手都在白天作案,时间点比较分散,说明凶手白天有大量时间进行跟踪,观察,作案等等。这对于普通的工作者不可能。老萨本人一天上六天班,每天从早上8点多到晚上7,8点,别说在期间出去杀人,连中午吃饭完想出去转一圈都不可能。所以,凶手如果不是没有工作,需要白天出去找工作的人。就是他的工作时间很多,比如公务员,私营小老板,打临工的之类。对于他白天从工作地点的失踪,根本没有人怀疑。第三,凶手在白天和家中作案其实正说明他很狡猾,凶残。可以看到,凶手对受害者的情况比较了解,虽然是白天作案,但没有惊动任何一个邻居。为什么始终敢于在市区居民区作案,而不是在不容易暴露的农村或者郊区作案。恰恰这说明凶手对白银市很了解,至少也是长期在白银居住的人。其实选择白银市很奇怪,因为白银并不是什么大城市,只是一个甘肃的小城市,全国这种等级的小城市少说有几千个,为什么偏偏挑中这里呢?这是因为一般凶手会本能的找一个和自己生活环境熟悉的地方作案,因为这样他才比较不会紧张。杨新海作案地点都是和他家比较接近的贫穷农村,赵志红作案地点全部是他出身地内蒙古附近的城郊一带。这个白银的凶手也是,说明他就算不是白银人,也在白银住过很久,比如是长期来自打工的,学生,教师,需要长期驻留白银的机关干部,公司办事员等等。凶手对受害者的情况和规律也比较了解。他知道这些人都是独居,白天也不会有任何访客,而周围邻居此时基本都在上班,所以敢于白天入室作案。但这些受害者又没有关联,这又变相说明,凶手对受害者有过长时间的观察,在对受害者的活动规律和家中情况非常了解以后,才慎重选择目标作案。其他人尚且不说,那个女童遇害就很让人震惊,以为遇害事件是下午6点,正好是下班时间。女童的父母至少有一人会很快到家,凶手居然选择这个时间点作案,显然对女童家的情况相当了解,所以他从容不迫。这一切都说明这个凶手比较冷静,而且很有忍耐力。其中一些案子是在冬季发生,在甘肃的冬天可是严寒的,蹲点需要极大的耐力,这点凶手做到了。不过按照常理来说,这么长时间的观察,必然会被人目击到,这个凶手应该被一些人看过。只是因为白银警察能力太差,而且居然十四年以后才公布案件,征求线索。到了这个时候,这些目击者可能早就忘了这件事。因为本来就是一面之缘而已,一般几个月以后就忘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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