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弋阳县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周双龙、范龙发和吴树良等人满面笑容的走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会议室,办案民警核实过身份后,将清点好的工资现金逐一交到他们手中。至此,该公司法人洪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及23名员工的28万余元工资款全部追回并及时发放。临走前,员工们一一与办案民警握手,对民警帮助追回工资款表示感谢。
3月27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称,弋阳县某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员工数月工资,原本协定1月25日结清工资的,当到了1月25日时,发现洪某已经无法联系,至今去向不明。
民警立即赶到该公司,发现已是人去楼空,洪某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查明该公司自年6月份以来,拖欠了23名员工高达28万余元的工资款。3月30日,洪某(男,43岁,浙江省浦江县人)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列为网上逃犯追逃。
为及时将洪某抓捕归案,办案民警日夜奋战,经大量细致工作,4月初发现在外躲藏的洪某已经潜逃回乡,民警立即赶到浙江浦江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在浦江县恒昌大道将洪某当场抓获。
洪某到案后,对自己因资金紧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经做大量思想工作,洪某家属将其拖欠的28万余元工资款送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当即电话告知员工们这一喜讯,并于4月13日及时发放了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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